社会科学研究
社會科學研究
사회과학연구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2010年
2期
1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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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 民事责任 责任方式
精神損害 民事責任 責任方式
정신손해 민사책임 책임방식
目前我国精神损害民事责任承当是以非财产责任方式为主财产责任方式为辅的主从模式,该模式落后于国际先进立法,不利于人格权的保护,应将其重塑为并重适用型。而且,在侵权法制定中“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三种民事责任形式的关系应当重新厘定,应合并为“以赔礼道歉等形式消除影响”一种民事责任形式。
目前我國精神損害民事責任承噹是以非財產責任方式為主財產責任方式為輔的主從模式,該模式落後于國際先進立法,不利于人格權的保護,應將其重塑為併重適用型。而且,在侵權法製定中“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和賠禮道歉”三種民事責任形式的關繫應噹重新釐定,應閤併為“以賠禮道歉等形式消除影響”一種民事責任形式。
목전아국정신손해민사책임승당시이비재산책임방식위주재산책임방식위보적주종모식,해모식락후우국제선진입법,불리우인격권적보호,응장기중소위병중괄용형。이차,재침권법제정중“소제영향、회복명예화배례도겸”삼충민사책임형식적관계응당중신전정,응합병위“이배례도겸등형식소제영향”일충민사책임형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