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學術交流
학술교류
Academic Exchange
2010年
2期
58~61
,共null页
死刑复核 复核不加刑 上诉不加刑
死刑複覈 複覈不加刑 上訴不加刑
사형복핵 복핵불가형 상소불가형
死刑(舍死缓)复核程序与上诉不加刑原则具有结合的可能性:死刑(含死缓)复核不加刑,即在死刑(合死缓)复核阶段不得加重原判刑罚。对于死缓复核案件,不得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发现漏罪对,若影响到死缓改判或者案件整体评价,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若漏罪不影响死刑改判或者案件整体评价,可以作出核准裁定,不必发回重新审判。在原判决罪名选择不当时,若行为性质认定正确,则不能变更为性质更严重的罪名.但是应当“函告下级法院,以引起注意”;若行为性质认定不正确,属于“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死刑(捨死緩)複覈程序與上訴不加刑原則具有結閤的可能性:死刑(含死緩)複覈不加刑,即在死刑(閤死緩)複覈階段不得加重原判刑罰。對于死緩複覈案件,不得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髮現漏罪對,若影響到死緩改判或者案件整體評價,應噹對全案裁定不予覈準,併撤銷原判,髮迴重審;若漏罪不影響死刑改判或者案件整體評價,可以作齣覈準裁定,不必髮迴重新審判。在原判決罪名選擇不噹時,若行為性質認定正確,則不能變更為性質更嚴重的罪名.但是應噹“函告下級法院,以引起註意”;若行為性質認定不正確,屬于“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裁定不予覈準.併撤銷原判.髮迴重新審判。
사형(사사완)복핵정서여상소불가형원칙구유결합적가능성:사형(함사완)복핵불가형,즉재사형(합사완)복핵계단불득가중원판형벌。대우사완복핵안건,불득개판위사형립즉집행。발현루죄대,약영향도사완개판혹자안건정체평개,응당대전안재정불여핵준,병철소원판,발회중심;약루죄불영향사형개판혹자안건정체평개,가이작출핵준재정,불필발회중신심판。재원판결죄명선택불당시,약행위성질인정정학,칙불능변경위성질경엄중적죄명.단시응당“함고하급법원,이인기주의”;약행위성질인정불정학,속우“원판인정사실불청,증거불족적”,응재정불여핵준.병철소원판.발회중신심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