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운남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Yunnan Yniversity
2010年
2期
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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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 法律 法律职业化 法律制度
法律方法 法律 法律職業化 法律製度
법률방법 법률 법률직업화 법률제도
在我国,法律方法问题在21世纪初之所以会被提出并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原因在于它具有三个逻辑前提,这就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问题的法律化,法律问题的专业化、知识化,以及专业法律问题解决方式上的制度化。法律方法存在的第一个逻辑前提,就是法律的存在;法律作为一个专业化与知识领域的存在,则构成了法律方法存在的第二个逻辑前提,其标志性事件是法律硕士教育制度的形成与法律职业化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法律问题的专业化、知识化,则需要依赖特定的制度和技术开展工作,为专业化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使法律人能够以专业技术解决法律问题,是法律方法形成的第三个逻辑前提。
在我國,法律方法問題在21世紀初之所以會被提齣併受到學界的廣汎關註,其原因在于它具有三箇邏輯前提,這就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問題的法律化,法律問題的專業化、知識化,以及專業法律問題解決方式上的製度化。法律方法存在的第一箇邏輯前提,就是法律的存在;法律作為一箇專業化與知識領域的存在,則構成瞭法律方法存在的第二箇邏輯前提,其標誌性事件是法律碩士教育製度的形成與法律職業化和國傢司法攷試製度的建立;法律問題的專業化、知識化,則需要依賴特定的製度和技術開展工作,為專業化的法律問題的解決創造良好的製度條件,使法律人能夠以專業技術解決法律問題,是法律方法形成的第三箇邏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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