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经济
中國城市經濟
중국성시경제
China Urban Economy
2010年
5期
2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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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创建阶段 1949-1956年 《共同纲领》 劳动保险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城镇职工 国家机关
中國社會保障製度 創建階段 1949-1956年 《共同綱領》 勞動保險製度 公費醫療製度 城鎮職工 國傢機關
중국사회보장제도 창건계단 1949-1956년 《공동강령》 노동보험제도 공비의료제도 성진직공 국가궤관
一、1949—1956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概况1949-1956年间,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法规,逐步构建起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为建立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1951年2月26日,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成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1952年,建立了公费医疗制度。1955年,确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制度。到1956年,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乡单位担负共同责任并一起组织实施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下将分别论述l949—1956年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各组成部分及其特点。
一、1949—1956年中國社會保障製度髮展概況1949-1956年間,中國政府頒佈瞭一繫列有關社會保障製度的政策法規,逐步構建起中國社會保障製度的框架。1949年頒佈的《共同綱領》為建立新中國的社會保障製度提供瞭最基本的法律依據。1951年2月26日,全麵確立瞭適用于中國城鎮職工的勞動保險製度,成為新中國社會保障製度中最重要的一項製度。1952年,建立瞭公費醫療製度。1955年,確立國傢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職製度。到1956年,中國已初步建立瞭以國傢為主要責任主體、城鄉單位擔負共同責任併一起組織實施的較為完整的社會保障製度。以下將分彆論述l949—1956年間中國社會保障製度各組成部分及其特點。
일、1949—1956년중국사회보장제도발전개황1949-1956년간,중국정부반포료일계렬유관사회보장제도적정책법규,축보구건기중국사회보장제도적광가。1949년반포적《공동강령》위건립신중국적사회보장제도제공료최기본적법률의거。1951년2월26일,전면학립료괄용우중국성진직공적노동보험제도,성위신중국사회보장제도중최중요적일항제도。1952년,건립료공비의료제도。1955년,학입국가궤관、사업단위직공퇴휴、퇴직제도。도1956년,중국이초보건립료이국가위주요책임주체、성향단위담부공동책임병일기조직실시적교위완정적사회보장제도。이하장분별논술l949—1956년간중국사회보장제도각조성부분급기특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