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学
河北法學
하북법학
Hebei Law Science
2010年
6期
199~200
,共null页
保险合同 制度研究 法定解除 评介 阐释 被保险人 危险事故 合同当事人
保險閤同 製度研究 法定解除 評介 闡釋 被保險人 危險事故 閤同噹事人
보험합동 제도연구 법정해제 평개 천석 피보험인 위험사고 합동당사인
保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对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及利益维护却远非一般合同法所能实现。德国著名学者波斯(P.Boss)曾精辟地指出:“基于保险机构之特性,为保护要保人及被保险人之权益,各国除了一般债权法外,尚应分别制定具有强制规定之保险特别法。”其特殊性体现在,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典型的对待给付合同,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危险事故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它是否发生、何时发生以及发生后保险标的的受损程度如何,均具有偶然性,是不能被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左右的。
保險閤同是閤同的一種,但是對于保險閤同噹事人的行為規範及利益維護卻遠非一般閤同法所能實現。德國著名學者波斯(P.Boss)曾精闢地指齣:“基于保險機構之特性,為保護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權益,各國除瞭一般債權法外,尚應分彆製定具有彊製規定之保險特彆法。”其特殊性體現在,保險閤同是一種非典型的對待給付閤同,閤同條款中所約定的危險事故是一種具有不確定性的事故,它是否髮生、何時髮生以及髮生後保險標的的受損程度如何,均具有偶然性,是不能被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所左右的。
보험합동시합동적일충,단시대우보험합동당사인적행위규범급이익유호각원비일반합동법소능실현。덕국저명학자파사(P.Boss)증정벽지지출:“기우보험궤구지특성,위보호요보인급피보험인지권익,각국제료일반채권법외,상응분별제정구유강제규정지보험특별법。”기특수성체현재,보험합동시일충비전형적대대급부합동,합동조관중소약정적위험사고시일충구유불학정성적사고,타시부발생、하시발생이급발생후보험표적적수손정도여하,균구유우연성,시불능피투보인、피보험인혹자수익인소좌우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