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0年
10期
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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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醉酒驾车 虚开发票 欠薪不付 骗取贷款罪
《刑法脩正案(八)(草案)》 醉酒駕車 虛開髮票 欠薪不付 騙取貸款罪
《형법수정안(팔)(초안)》 취주가차 허개발표 흠신불부 편취대관죄
在已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建议将第20条中的处罚对象“直接责任人员”删去,并单独增加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删去(《草案》第22条(醉酒驾车和飚车)、第31条(虚开一般发票)、第33条(持有伪造的发票)和第39条(欠薪不付)的内容。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删去刑法第175条之一的“骗取贷款罪”的规定。
在已公佈的《刑法脩正案(八)(草案)》中,建議將第20條中的處罰對象“直接責任人員”刪去,併單獨增加有關單位犯罪的規定;刪去(《草案》第22條(醉酒駕車和飚車)、第31條(虛開一般髮票)、第33條(持有偽造的髮票)和第39條(欠薪不付)的內容。建議在((草案》中增加一條刪去刑法第175條之一的“騙取貸款罪”的規定。
재이공포적《형법수정안(팔)(초안)》중,건의장제20조중적처벌대상“직접책임인원”산거,병단독증가유관단위범죄적규정;산거(《초안》제22조(취주가차화표차)、제31조(허개일반발표)、제33조(지유위조적발표)화제39조(흠신불부)적내용。건의재((초안》중증가일조산거형법제175조지일적“편취대관죄”적규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