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會科學
호북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10年
12期
15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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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允诺 行政行为 可诉性 双重性
行政允諾 行政行為 可訴性 雙重性
행정윤낙 행정행위 가소성 쌍중성
行政主体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往往作出允诺为自身设定义务,从而达到指引或激励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目的。该种行为在性质上具有独立性和双重性,体现为行政主体的公法义务。作出允诺行为本身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当相对人出现时,该行为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且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除应对行政主体“诺而不践”行为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允诺行为自身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行政主體因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需要,往往作齣允諾為自身設定義務,從而達到指引或激勵相對人為一定行為的目的。該種行為在性質上具有獨立性和雙重性,體現為行政主體的公法義務。作齣允諾行為本身是一種抽象行政行為,噹相對人齣現時,該行為嚮具體行政行為轉變且具有可訴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除應對行政主體“諾而不踐”行為進行審查外,還應對允諾行為自身的閤法性作齣判斷。
행정주체인리행행정관리직능수요,왕왕작출윤낙위자신설정의무,종이체도지인혹격려상대인위일정행위적목적。해충행위재성질상구유독립성화쌍중성,체현위행정주체적공법의무。작출윤낙행위본신시일충추상행정행위,당상대인출현시,해행위향구체행정행위전변차구유가소성。인민법원재수리차류안건시제응대행정주체“낙이불천”행위진행심사외,환응대윤낙행위자신적합법성작출판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