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科学
河南社會科學
하남사회과학
Henan Social Sciences
2010年
6期
66~71
,共null页
民事执行 执行监督 检察监督
民事執行 執行鑑督 檢察鑑督
민사집행 집행감독 검찰감독
现行民事执行制度的设计存在着内生性缺陷,导致实践中大量问题难以解决。这种内生性缺陷是排斥外部监督的必然结果。欲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其纳入检察监督的体系中。而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担当这一重任有着天然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是实现执行规范化的必由之路。检察机关对于民事执行的监督能够有效地督促法院纠正错误的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维护司法权威。
現行民事執行製度的設計存在著內生性缺陷,導緻實踐中大量問題難以解決。這種內生性缺陷是排斥外部鑑督的必然結果。欲從根本上破解這一難題,必鬚將其納入檢察鑑督的體繫中。而檢察機關作為我國法定的法律鑑督機關,擔噹這一重任有著天然的正噹性和可行性,是實現執行規範化的必由之路。檢察機關對于民事執行的鑑督能夠有效地督促法院糾正錯誤的執行行為,保障噹事人的閤法權益,從根本上維護司法權威。
현행민사집행제도적설계존재착내생성결함,도치실천중대량문제난이해결。저충내생성결함시배척외부감독적필연결과。욕종근본상파해저일난제,필수장기납입검찰감독적체계중。이검찰궤관작위아국법정적법률감독궤관,담당저일중임유착천연적정당성화가행성,시실현집행규범화적필유지로。검찰궤관대우민사집행적감독능구유효지독촉법원규정착오적집행행위,보장당사인적합법권익,종근본상유호사법권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