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
湖南社會科學
호남사회과학
Hunan Social Sciences
2010年
6期
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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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 上游犯罪 主体资格
洗錢罪 上遊犯罪 主體資格
세전죄 상유범죄 주체자격
对于上游犯罪人是否具有洗钱罪的主体资格问题,国内学者形成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依据刑法解释学基本原理,就我国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提供"、"协助"等进行精细分析,同时兼顾"期待可能性"、"事后不可罚"理论和民众刑罚观,否定说更切合我国现阶段国情。
對于上遊犯罪人是否具有洗錢罪的主體資格問題,國內學者形成肯定說和否定說兩種觀點,依據刑法解釋學基本原理,就我國刑法第191條規定的"明知"、"提供"、"協助"等進行精細分析,同時兼顧"期待可能性"、"事後不可罰"理論和民衆刑罰觀,否定說更切閤我國現階段國情。
대우상유범죄인시부구유세전죄적주체자격문제,국내학자형성긍정설화부정설량충관점,의거형법해석학기본원리,취아국형법제191조규정적"명지"、"제공"、"협조"등진행정세분석,동시겸고"기대가능성"、"사후불가벌"이론화민음형벌관,부정설경절합아국현계단국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