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
清華法學
청화법학
2011年
1期
1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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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校任教 学术近亲繁殖 公开招聘 高校法
留校任教 學術近親繁殖 公開招聘 高校法
류교임교 학술근친번식 공개초빙 고교법
19世纪中叶德国在实践中就形成了得到严格贯彻的留校任教授禁止原则,该原则在20世纪下半叶被进一步实定法化。按照该原则完成教授资格论文撰写者只有在例外情况下得以在本校任教授。该原则在2002年高校法改革之后有所变化,形成现在的强制流动机制,即博士毕业之后到最终被任命为教授必须要更换过一次高校。这一制度同时辅以强制的公开招聘原则。这些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学术流动性并杜绝了学术近亲繁殖。
19世紀中葉德國在實踐中就形成瞭得到嚴格貫徹的留校任教授禁止原則,該原則在20世紀下半葉被進一步實定法化。按照該原則完成教授資格論文撰寫者隻有在例外情況下得以在本校任教授。該原則在2002年高校法改革之後有所變化,形成現在的彊製流動機製,即博士畢業之後到最終被任命為教授必鬚要更換過一次高校。這一製度同時輔以彊製的公開招聘原則。這些製度從根本上保障瞭學術流動性併杜絕瞭學術近親繁殖。
19세기중협덕국재실천중취형성료득도엄격관철적류교임교수금지원칙,해원칙재20세기하반협피진일보실정법화。안조해원칙완성교수자격논문찬사자지유재예외정황하득이재본교임교수。해원칙재2002년고교법개혁지후유소변화,형성현재적강제류동궤제,즉박사필업지후도최종피임명위교수필수요경환과일차고교。저일제도동시보이강제적공개초빙원칙。저사제도종근본상보장료학술류동성병두절료학술근친번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