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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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1期
14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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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代位权 公私融合 公法之债
稅收代位權 公私融閤 公法之債
세수대위권 공사융합 공법지채
代位权制度起源于民法,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税收代位权的设立一方面是保全纳税人财产,保障国家税款不流失;另一方面是将税务机关权利的行使置于司法审查之下,以保护纳税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不受税务机关的侵害。税收代位权的设立平衡了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债务人三者之间的权利配置,其合法性及合理性可以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上得到证成。税收代位权打破了公法和私法之间的隔阂,验证了在"公私融合"领域需要综合民法、经济法乃至行政法的调整方法,并使之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以达致国家和公民利益的适当平衡及社会和谐。
代位權製度起源于民法,屬于債的保全製度的一種。稅收代位權的設立一方麵是保全納稅人財產,保障國傢稅款不流失;另一方麵是將稅務機關權利的行使置于司法審查之下,以保護納稅人和債務人的權利不受稅務機關的侵害。稅收代位權的設立平衡瞭稅務機關、納稅人以及債務人三者之間的權利配置,其閤法性及閤理性可以從民法、經濟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理論上得到證成。稅收代位權打破瞭公法和私法之間的隔閡,驗證瞭在"公私融閤"領域需要綜閤民法、經濟法迺至行政法的調整方法,併使之互相協調、互相配閤,以達緻國傢和公民利益的適噹平衡及社會和諧。
대위권제도기원우민법,속우채적보전제도적일충。세수대위권적설립일방면시보전납세인재산,보장국가세관불류실;령일방면시장세무궤관권리적행사치우사법심사지하,이보호납세인화채무인적권리불수세무궤관적침해。세수대위권적설립평형료세무궤관、납세인이급채무인삼자지간적권리배치,기합법성급합이성가이종민법、경제법화행정법적기본이론상득도증성。세수대위권타파료공법화사법지간적격애,험증료재"공사융합"영역수요종합민법、경제법내지행정법적조정방법,병사지호상협조、호상배합,이체치국가화공민이익적괄당평형급사회화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