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探讨
現代經濟探討
현대경제탐토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2011年
6期
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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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 微型金融 私法治理 监管创新 制度优化
民間資本 微型金融 私法治理 鑑管創新 製度優化
민간자본 미형금융 사법치리 감관창신 제도우화
国务院公布的"新36条"明确了我国微型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全面开放,这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现实层面上均具有制度正当性与价值合理性。鉴于国际金融监管以及国内金融民营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在微型金融监管中倡导私法治理理念的回归,采取"五位一体"多元分层的差别化分类监管模式,从市场准入条件、可持续发展保障、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扶持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制度环境进行全方位优化。
國務院公佈的"新36條"明確瞭我國微型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的全麵開放,這無論在理論層麵還是現實層麵上均具有製度正噹性與價值閤理性。鑒于國際金融鑑管以及國內金融民營化的髮展趨勢,我國應噹在微型金融鑑管中倡導私法治理理唸的迴歸,採取"五位一體"多元分層的差彆化分類鑑管模式,從市場準入條件、可持續髮展保障、市場退齣機製和配套扶持製度等多方麵入手,對民間資本進入微型金融領域的製度環境進行全方位優化。
국무원공포적"신36조"명학료아국미형금융영역대민간자본적전면개방,저무론재이론층면환시현실층면상균구유제도정당성여개치합이성。감우국제금융감관이급국내금융민영화적발전추세,아국응당재미형금융감관중창도사법치리이념적회귀,채취"오위일체"다원분층적차별화분류감관모식,종시장준입조건、가지속발전보장、시장퇴출궤제화배투부지제도등다방면입수,대민간자본진입미형금융영역적제도배경진행전방위우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