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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법학
Law Science
2011年
7期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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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 第13条 《刑法》 危险 最高人民法院 《道路交通安全法》 但书 入罪
駕駛 第13條 《刑法》 危險 最高人民法院 《道路交通安全法》 但書 入罪
가사 제13조 《형법》 위험 최고인민법원 《도로교통안전법》 단서 입죄
201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志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要求正确把握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时指出:"5月1日后,各地公安机关已陆续查获了一批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很快将起诉至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义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
201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同誌在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要求正確把握危險駕駛罪構成條件時指齣:"5月1日後,各地公安機關已陸續查穫瞭一批醉酒駕駛犯罪嫌疑人,很快將起訴至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具體追究刑事責任,應噹慎重穩妥,不應僅從文義理解《刑法脩正案(八)》的規定,認為隻要達到醉酒標準駕駛機動車的,就一律構成刑事犯罪,要與脩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銜接。
2011년5월10일,최고인민법원령도동지재전국법원형사심판공작좌담회상요구정학파악위험가사죄구성조건시지출:"5월1일후,각지공안궤관이륙속사획료일비취주가사범죄혐의인,흔쾌장기소지인민법원。각지법원구체추구형사책임,응당신중은타,불응부종문의리해《형법수정안(팔)》적규정,인위지요체도취주표준가사궤동차적,취일률구성형사범죄,요여수개후적《도로교통안전법》상함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