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1年
8期
13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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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规约 管辖权 补充性原则
囉馬規約 管轄權 補充性原則
라마규약 관할권 보충성원칙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所确立的管辖权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是坚持主权原则与打击“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为严重犯罪”需要之间的微妙协调。国际刑事法院所采用的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遍管辖权,而是强调管辖权的补充性,强调缔约国内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规定,只有在相关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可以起到促使国内法院起诉国际犯罪的积极作用,但是判断是否存在“不愿意”或“不能够”,该规约的有关规定并不明确,而且实践中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运行会遇到诸多障碍。
《國際刑事法院囉馬規約》所確立的管轄權具有相噹的特殊性,是堅持主權原則與打擊“整箇國際社會關註的最為嚴重犯罪”需要之間的微妙協調。國際刑事法院所採用的併非是一般意義上的普遍管轄權,而是彊調管轄權的補充性,彊調締約國內法院具有優先管轄權。根據《國·際刑事法院囉馬規約》的規定,隻有在相關國傢“不願意”或“不能夠”的情況下,纔能啟動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管轄權的補充性原則可以起到促使國內法院起訴國際犯罪的積極作用,但是判斷是否存在“不願意”或“不能夠”,該規約的有關規定併不明確,而且實踐中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補充性原則的運行會遇到諸多障礙。
《국제형사법원라마규약》소학립적관할권구유상당적특수성,시견지주권원칙여타격“정개국제사회관주적최위엄중범죄”수요지간적미묘협조。국제형사법원소채용적병비시일반의의상적보편관할권,이시강조관할권적보충성,강조체약국내법원구유우선관할권。근거《국·제형사법원라마규약》적규정,지유재상관국가“불원의”혹“불능구”적정황하,재능계동국제형사법원적관할。관할권적보충성원칙가이기도촉사국내법원기소국제범죄적적겁작용,단시판단시부존재“불원의”혹“불능구”,해규약적유관규정병불명학,이차실천중국제형사법원관할권보충성원칙적운행회우도제다장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