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안휘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2011年
4期
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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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 微型金融 私法治理 监管创新 制度优化
民間資本 微型金融 私法治理 鑑管創新 製度優化
민간자본 미형금융 사법치리 감관창신 제도우화
"新36条"明确了我国微型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全面开放,这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现实层面均具有制度正当性与价值合理性。鉴于国际金融监管以及国内金融民营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在微型金融监管中倡导私法治理理念的回归,采取"五位一体"多元分层的差别化分类监管模式,从市场准入条件、可持续发展保障、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扶持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制度环境进行全方位优化。
"新36條"明確瞭我國微型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的全麵開放,這無論在理論層麵還是現實層麵均具有製度正噹性與價值閤理性。鑒于國際金融鑑管以及國內金融民營化的髮展趨勢,我國應噹在微型金融鑑管中倡導私法治理理唸的迴歸,採取"五位一體"多元分層的差彆化分類鑑管模式,從市場準入條件、可持續髮展保障、市場退齣機製和配套扶持製度等多方麵入手對民間資本進入微型金融領域的製度環境進行全方位優化。
"신36조"명학료아국미형금융영역대민간자본적전면개방,저무론재이론층면환시현실층면균구유제도정당성여개치합이성。감우국제금융감관이급국내금융민영화적발전추세,아국응당재미형금융감관중창도사법치리이념적회귀,채취"오위일체"다원분층적차별화분류감관모식,종시장준입조건、가지속발전보장、시장퇴출궤제화배투부지제도등다방면입수대민간자본진입미형금융영역적제도배경진행전방위우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