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1年
11期
74~81
,共null页
商主体 营业资格 营业自由 国家干预
商主體 營業資格 營業自由 國傢榦預
상주체 영업자격 영업자유 국가간예
商主体营业资格的维度在本质上体现的是营业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的博弈与较量。在我国,商主体的营业范围长期受制于“强国家干预主义”的束缚,亟需进行一个从权力到权利的结构分化,以维护商主体的营业自由。基于公共利益、经济安全乃至财政收入的考虑,适度的国家干预不可或缺,但干预仅是例外,营业自由才是一般原则。由于商主体营业资格的维度确定体现在法律文本上便是营业执照,应当根据营业资格的维度不同设计出不同的营业执照取得条件和程序。
商主體營業資格的維度在本質上體現的是營業自由與國傢榦預之間的博弈與較量。在我國,商主體的營業範圍長期受製于“彊國傢榦預主義”的束縳,亟需進行一箇從權力到權利的結構分化,以維護商主體的營業自由。基于公共利益、經濟安全迺至財政收入的攷慮,適度的國傢榦預不可或缺,但榦預僅是例外,營業自由纔是一般原則。由于商主體營業資格的維度確定體現在法律文本上便是營業執照,應噹根據營業資格的維度不同設計齣不同的營業執照取得條件和程序。
상주체영업자격적유도재본질상체현적시영업자유여국가간예지간적박혁여교량。재아국,상주체적영업범위장기수제우“강국가간예주의”적속박,극수진행일개종권력도권리적결구분화,이유호상주체적영업자유。기우공공이익、경제안전내지재정수입적고필,괄도적국가간예불가혹결,단간예부시예외,영업자유재시일반원칙。유우상주체영업자격적유도학정체현재법률문본상편시영업집조,응당근거영업자격적유도불동설계출불동적영업집조취득조건화정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