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
山東社會科學
산동사회과학
Shandong Social Science
2011年
11期
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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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人 受益人 监督权利 合同法 信托法
公益法人 受益人 鑑督權利 閤同法 信託法
공익법인 수익인 감독권리 합동법 신탁법
公益信托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是公益法人受益人监督权利赖以产生和构建的重要理论基础。两种制度中受益人法律地位存在不同的特点,这决定了公益法人受益人监督权利的构建与行使应以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为基础并以合同法为补充。受益人特定化是公益法人受益人监督权利获得和行使的必要条件。我国立法应在公益法人受益人特定化的参考标准以及受益人监督权利范围及其行使等方面予以改进。
公益信託和為第三人利益閤同製度是公益法人受益人鑑督權利賴以產生和構建的重要理論基礎。兩種製度中受益人法律地位存在不同的特點,這決定瞭公益法人受益人鑑督權利的構建與行使應以公益信託法律製度為基礎併以閤同法為補充。受益人特定化是公益法人受益人鑑督權利穫得和行使的必要條件。我國立法應在公益法人受益人特定化的參攷標準以及受益人鑑督權利範圍及其行使等方麵予以改進。
공익신탁화위제삼인이익합동제도시공익법인수익인감독권리뢰이산생화구건적중요이론기출。량충제도중수익인법률지위존재불동적특점,저결정료공익법인수익인감독권리적구건여행사응이공익신탁법률제도위기출병이합동법위보충。수익인특정화시공익법인수익인감독권리획득화행사적필요조건。아국입법응재공익법인수익인특정화적삼고표준이급수익인감독권리범위급기행사등방면여이개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