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科学
浙江社會科學
절강사회과학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2011年
12期
82~86
,共null页
学术自由 宪法权利 言论自由权 学术事务
學術自由 憲法權利 言論自由權 學術事務
학술자유 헌법권리 언론자유권 학술사무
学术自由是否是一个法律概念、一项法定权利,历来是一个问题。在美国法上,学术自由作为大学和教师管理核心学术事务的权利,是一项由最高法院创制的宪法未列举权利。美国早期的学术自由依附于契约权利,体现了一种大学内部政策,即大学管理者在规章制度范围内通过签订契约而赋予教师的自由权。在“学术自由第一案”——Sweezy案——中,最高法院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将学术自由提升为一项值得宪法保护的价值,并指出其基本内涵是自主决定“谁来教、教什么、怎么教、谁被教”;在Keyishian判决中,法院进一步明确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殊关注”,将其纳入了宪法权利话语体系之中。至Grutter判决,最高法院肯定了在高等教育领域,学术自由是一项独立的、未列举的宪法权利,并可先于其他宪法权利受到保护。相应地,对大学学术性事务的决定,法院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尊重;尊重的程度,取决于决定是由什么样的主体做出的、需多大程度的学术技能、意识形态中立与否以及是否危害到了别的权利。
學術自由是否是一箇法律概唸、一項法定權利,歷來是一箇問題。在美國法上,學術自由作為大學和教師管理覈心學術事務的權利,是一項由最高法院創製的憲法未列舉權利。美國早期的學術自由依附于契約權利,體現瞭一種大學內部政策,即大學管理者在規章製度範圍內通過籤訂契約而賦予教師的自由權。在“學術自由第一案”——Sweezy案——中,最高法院援引憲法第一脩正案規定的言論自由權,將學術自由提升為一項值得憲法保護的價值,併指齣其基本內涵是自主決定“誰來教、教什麽、怎麽教、誰被教”;在Keyishian判決中,法院進一步明確學術自由是“第一脩正案的特殊關註”,將其納入瞭憲法權利話語體繫之中。至Grutter判決,最高法院肯定瞭在高等教育領域,學術自由是一項獨立的、未列舉的憲法權利,併可先于其他憲法權利受到保護。相應地,對大學學術性事務的決定,法院必鬚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給予尊重;尊重的程度,取決于決定是由什麽樣的主體做齣的、需多大程度的學術技能、意識形態中立與否以及是否危害到瞭彆的權利。
학술자유시부시일개법률개념、일항법정권리,력래시일개문제。재미국법상,학술자유작위대학화교사관리핵심학술사무적권리,시일항유최고법원창제적헌법미열거권리。미국조기적학술자유의부우계약권리,체현료일충대학내부정책,즉대학관리자재규장제도범위내통과첨정계약이부여교사적자유권。재“학술자유제일안”——Sweezy안——중,최고법원원인헌법제일수정안규정적언론자유권,장학술자유제승위일항치득헌법보호적개치,병지출기기본내함시자주결정“수래교、교십요、즘요교、수피교”;재Keyishian판결중,법원진일보명학학술자유시“제일수정안적특수관주”,장기납입료헌법권리화어체계지중。지Grutter판결,최고법원긍정료재고등교육영역,학술자유시일항독립적、미열거적헌법권리,병가선우기타헌법권리수도보호。상응지,대대학학술성사무적결정,법원필수재헌법규정적범위내급여존중;존중적정도,취결우결정시유십요양적주체주출적、수다대정도적학술기능、의식형태중립여부이급시부위해도료별적권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