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2年
1期
4~11
,共null页
刑诉法修正草案 沉默权 出庭作证义务 简易程序
刑訴法脩正草案 沉默權 齣庭作證義務 簡易程序
형소법수정초안 침묵권 출정작증의무 간역정서
刑诉法修正草案明文确立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为避免立法冲突,建议将刑诉法第93条中的“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针对修正草案在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方面存在的两点不足,建议:其一,适当扩大证人出庭作证的除外范围,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修改为“被告人的直系血亲、被告人的配偶及其直系尊亲属、被告人的兄弟姐妹除外”;其二,调整对违反出庭作证义务的处罚力度,并增加规定经济处罚。对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逃避出庭或者拒绝作证的行为,原则上应当一律予以处罚,但处罚幅度可酌情调节。刑诉法修正草案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范围扩大到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范围过大,不符合“简易审判只适用于轻微罪行”的国际准则,建议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刑罚的公诉案件,可以采用不开庭的方式审判(即采用书面审加当面讯问核对的方式),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应当进行开庭审判,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訴法脩正草案明文確立瞭“不得彊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原則,為避免立法遲突,建議將刑訴法第93條中的“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噹如實迴答”脩改為“犯罪嫌疑人迴答偵查人員的提問,應噹如實。”針對脩正草案在規定證人彊製齣庭製度方麵存在的兩點不足,建議:其一,適噹擴大證人齣庭作證的除外範圍,將“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脩改為“被告人的直繫血親、被告人的配偶及其直繫尊親屬、被告人的兄弟姐妹除外”;其二,調整對違反齣庭作證義務的處罰力度,併增加規定經濟處罰。對證人沒有正噹理由而逃避齣庭或者拒絕作證的行為,原則上應噹一律予以處罰,但處罰幅度可酌情調節。刑訴法脩正草案將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的案件範圍擴大到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範圍過大,不符閤“簡易審判隻適用于輕微罪行”的國際準則,建議脩改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單處罰金刑罰的公訴案件,可以採用不開庭的方式審判(即採用書麵審加噹麵訊問覈對的方式),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齣席;對可能判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訴案件,應噹進行開庭審判,人民檢察院應噹派員齣席法庭。”
형소법수정초안명문학립료“불득강박임하인증실자기유죄”적원칙,위피면입법충돌,건의장형소법제93조중적“범죄혐의인대정사인원적제문,응당여실회답”수개위“범죄혐의인회답정사인원적제문,응당여실。”침대수정초안재규정증인강제출정제도방면존재적량점불족,건의:기일,괄당확대증인출정작증적제외범위,장“피고인적배우、부모、자녀제외”수개위“피고인적직계혈친、피고인적배우급기직계존친속、피고인적형제저매제외”;기이,조정대위반출정작증의무적처벌력도,병증가규정경제처벌。대증인몰유정당이유이도피출정혹자거절작증적행위,원칙상응당일률여이처벌,단처벌폭도가작정조절。형소법수정초안장가이괄용간역정서심판적안건범위확대도가능판처삼년이상유기도형적범죄,범위과대,불부합“간역심판지괄용우경미죄행”적국제준칙,건의수개위“괄용간역정서심리안건,유심판원일인독임심판;대가능판처일년이하유기도형、구역、관제、단처벌금형벌적공소안건,가이채용불개정적방식심판(즉채용서면심가당면신문핵대적방식),인민검찰원가이불파원출석;대가능판처일년이상오년이하유기도형적공소안건,응당진행개정심판,인민검찰원응당파원출석법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