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月刊
史學月刊
사학월간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
2012年
1期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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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简 真吏 给吏 吏民 吏户 官吏 社会分层
吳簡 真吏 給吏 吏民 吏戶 官吏 社會分層
오간 진리 급리 리민 리호 관리 사회분층
长沙吴简中的“真吏”、“给吏”均可简称为“吏”,担任地方州、郡、县掾史等属吏之职,与署长、佐官等“官”相对。吏的社会身份为公乘,是国家法定的赋役对象,即有“算事”义务。汉魏时期吏已出现身份世袭化,出现了专门的“吏户”即真吏。吏与公乘以下庶民合称为“吏民”。三国时期官与吏的区别源于汉代长吏与少吏亦即士与庶民的分野。
長沙吳簡中的“真吏”、“給吏”均可簡稱為“吏”,擔任地方州、郡、縣掾史等屬吏之職,與署長、佐官等“官”相對。吏的社會身份為公乘,是國傢法定的賦役對象,即有“算事”義務。漢魏時期吏已齣現身份世襲化,齣現瞭專門的“吏戶”即真吏。吏與公乘以下庶民閤稱為“吏民”。三國時期官與吏的區彆源于漢代長吏與少吏亦即士與庶民的分野。
장사오간중적“진리”、“급리”균가간칭위“리”,담임지방주、군、현연사등속리지직,여서장、좌관등“관”상대。리적사회신빈위공승,시국가법정적부역대상,즉유“산사”의무。한위시기리이출현신빈세습화,출현료전문적“리호”즉진리。리여공승이하서민합칭위“리민”。삼국시기관여리적구별원우한대장리여소리역즉사여서민적분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