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2年
3期
1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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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 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 合伙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 優先購買權 按份共有 閤夥共有財產
공동공유 우선구매권 안빈공유 합화공유재산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共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产生于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须经公示才能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合伙共有财产性质上不属于共同共有,故其分割后不应适用原共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在原共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应根据两者有无对抗效力以及各自的立法目的,来决定何者应优先实现。现行法规定的原共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既缺乏正当的社会政策目标,又严重损害出卖人的利益,应当予以废止。
民法通則司法解釋規定的原共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產生于共同共有財產分割後,鬚經公示纔能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閤夥共有財產性質上不屬于共同共有,故其分割後不應適用原共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製度。在原共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與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髮生競閤時,應根據兩者有無對抗效力以及各自的立法目的,來決定何者應優先實現。現行法規定的原共同共有人優先購買權製度,既缺乏正噹的社會政策目標,又嚴重損害齣賣人的利益,應噹予以廢止。
민법통칙사법해석규정적원공동공유인우선구매권,산생우공동공유재산분할후,수경공시재능구유대항제삼인적효력。합화공유재산성질상불속우공동공유,고기분할후불응괄용원공동공유인우선구매권제도。재원공동공유인우선구매권여방옥승조인우선구매권발생경합시,응근거량자유무대항효력이급각자적입법목적,래결정하자응우선실현。현행법규정적원공동공유인우선구매권제도,기결핍정당적사회정책목표,우엄중손해출매인적이익,응당여이폐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