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學術交流
학술교류
Academic Exchange
2012年
3期
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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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行政管理 原告资格
公益訴訟 行政管理 原告資格
공익소송 행정관리 원고자격
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重大事件频发,为有效弥补行政管理的不足,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的内容有其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在实践中,较之行政管理权来说,公益诉讼只能作为行政管理的辅助和补充手段,否则,容易弱化行政管理职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公益诉讼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对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规定有较大争议,检察机关不应具有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非官方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应能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范围只列举了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需作进一步全面、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在公益诉讼的费用和诉讼请求种类方面,也应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噹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國傢利益的重大事件頻髮,為有效瀰補行政管理的不足,民事訴訟法中增加公益訴訟的內容有其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在實踐中,較之行政管理權來說,公益訴訟隻能作為行政管理的輔助和補充手段,否則,容易弱化行政管理職能。民事訴訟法脩正案草案中對公益訴訟作瞭原則性的規定,其中:對作為公益訴訟原告的行政機關和社會糰體的規定有較大爭議,檢察機關不應具有公益訴訟的原告資格,非官方的社會糰體和箇人應能作為原告提起公益訴訟;公益訴訟的範圍隻列舉瞭汙染環境、侵害衆多消費者閤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需作進一步全麵、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在公益訴訟的費用和訴訟請求種類方麵,也應通過司法解釋予以明確。
당전,위해공공이익화국가이익적중대사건빈발,위유효미보행정관리적불족,민사소송법중증가공익소송적내용유기필요성,야유가행성。재실천중,교지행정관리권래설,공익소송지능작위행정관리적보조화보충수단,부칙,용역약화행정관리직능。민사소송법수정안초안중대공익소송작료원칙성적규정,기중:대작위공익소송원고적행정궤관화사회단체적규정유교대쟁의,검찰궤관불응구유공익소송적원고자격,비관방적사회단체화개인응능작위원고제기공익소송;공익소송적범위지열거료오염배경、침해음다소비자합법권익등손해사회공공이익적행위,수작진일보전면、가조작성적구체규정。재공익소송적비용화소송청구충류방면,야응통과사법해석여이명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