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研究
近代史研究
근대사연구
Modern Chinese History Studies
2012年
2期
12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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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留养亲 农村家庭养老 清代 《刑案汇览》 中国法律 祖父母 死刑犯 制度
存留養親 農村傢庭養老 清代 《刑案彙覽》 中國法律 祖父母 死刑犯 製度
존류양친 농촌가정양로 청대 《형안회람》 중국법률 조부모 사형범 제도
犯罪存留养亲作为传统中国法律的一项特殊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徒、流及死刑犯的犯亲老疾无人侍养问题。在存留养亲之下,即使死罪犯人也能获得免刑,奉养年老有疾的父母、祖父母。正如《刑案汇览》所言:“查犯罪存留养亲,原系法外之仁,非为凶犯开幸免之门,实以慰犯亲衰暮之景。”从北魏到清末,存留养亲制度存续长达1400余年。
犯罪存留養親作為傳統中國法律的一項特殊製度,主要是為瞭解決徒、流及死刑犯的犯親老疾無人侍養問題。在存留養親之下,即使死罪犯人也能穫得免刑,奉養年老有疾的父母、祖父母。正如《刑案彙覽》所言:“查犯罪存留養親,原繫法外之仁,非為兇犯開倖免之門,實以慰犯親衰暮之景。”從北魏到清末,存留養親製度存續長達1400餘年。
범죄존류양친작위전통중국법률적일항특수제도,주요시위료해결도、류급사형범적범친로질무인시양문제。재존류양친지하,즉사사죄범인야능획득면형,봉양년로유질적부모、조부모。정여《형안회람》소언:“사범죄존류양친,원계법외지인,비위흉범개행면지문,실이위범친쇠모지경。”종북위도청말,존류양친제도존속장체1400여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