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馬剋思主義與現實
마극사주의여현실
Marxism & Reality
2012年
2期
18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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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 劳方协商代表 利益争议 立法目的 信息披露
集體協商 勞方協商代錶 利益爭議 立法目的 信息披露
집체협상 로방협상대표 이익쟁의 입법목적 신식피로
在资强劳弱的社会背景下,集体协商制度是劳动者争取更好劳动条件的路径和手段,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律制度。深圳有关集体协商的立法在劳方协商代表确定、集体合同争议、协商要约启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对构建中国特色的集体协商制度有推进意义和推广价值,但仍存在立法目的不准、争议处理途径过少、雇主信息披露义务规定不足等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資彊勞弱的社會揹景下,集體協商製度是勞動者爭取更好勞動條件的路徑和手段,也是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必需的法律製度。深圳有關集體協商的立法在勞方協商代錶確定、集體閤同爭議、協商要約啟動等方麵進行瞭一些創新性的規定,對構建中國特色的集體協商製度有推進意義和推廣價值,但仍存在立法目的不準、爭議處理途徑過少、僱主信息披露義務規定不足等缺陷,有待進一步完善。
재자강로약적사회배경하,집체협상제도시노동자쟁취경호노동조건적로경화수단,야시아국건립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소필수적법률제도。심수유관집체협상적입법재로방협상대표학정、집체합동쟁의、협상요약계동등방면진행료일사창신성적규정,대구건중국특색적집체협상제도유추진의의화추엄개치,단잉존재입법목적불준、쟁의처리도경과소、고주신식피로의무규정불족등결함,유대진일보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