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社会科学
青海社會科學
청해사회과학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2012年
2期
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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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 非物质文化遗产 分类 标准
法律視角 非物質文化遺產 分類 標準
법률시각 비물질문화유산 분류 표준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准确的分类有利于法律保护。但是,学界以及国际国内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在用法律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很大困难。基于法律保护的方便,有必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法律角度确立分类标准,重新进行分类,这些分类能够有效地避免和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中存在的混乱和利益冲突问题。为此提出了三个标准,即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可市场化为标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习俗化为标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宗教化为标准。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準確的分類有利于法律保護。但是,學界以及國際國內立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類在用法律手段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存在很大睏難。基于法律保護的方便,有必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從法律角度確立分類標準,重新進行分類,這些分類能夠有效地避免和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利用中存在的混亂和利益遲突問題。為此提齣瞭三箇標準,即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否可市場化為標準;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否習俗化為標準;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否宗教化為標準。
대비물질문화유산준학적분류유리우법률보호。단시,학계이급국제국내입법대비물질문화유산적분류재용법률수단보호비물질문화유산중존재흔대곤난。기우법률보호적방편,유필요대비물질문화유산종법률각도학립분류표준,중신진행분류,저사분류능구유효지피면화해결비물질문화유산보호、전승화이용중존재적혼란화이익충돌문제。위차제출료삼개표준,즉이비물질문화유산시부가시장화위표준;이비물질문화유산시부습속화위표준;이비물질문화유산시부종교화위표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