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
中國社會科學
중국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2年
8期
15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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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 民事裁判 立嗣 分产
南宋 民事裁判 立嗣 分產
남송 민사재판 립사 분산
遇到同类或同一案件时,宋代的民事裁判能否超越时、地、人的不同,达到前后判决的一致?就立嗣与分产来说,南宋中晚期20多年间,五位来自三路、四州府、五县的审理者,在东至两浙东西路,北至京西南路和淮南西路,还有中部的江南西路和荆湖南路等广大地域,作出相当一致的判决。一致的原因,首推依法而判,反映出南宋的立法相当周严,以及审判者受到制度的约束,如要求援引法条。第二是审理者所用的道理和《论语》、《春秋》等经义,大都简单、普遍且符合民情,发挥着辅助而非抵触法律的作用。第三是讲究逻辑推理。第四是审判的目的相同。第五是效法相同的儒学或司法名公,如范仲淹、张泳。此外,他们彼此是师生、朋友或同门(如程朱理学),参用彼此的观点和书判,阅读相同的法律名著、儒学经典和科举用书等。这些跟刑事裁判达成一致的因素几无两样。
遇到同類或同一案件時,宋代的民事裁判能否超越時、地、人的不同,達到前後判決的一緻?就立嗣與分產來說,南宋中晚期20多年間,五位來自三路、四州府、五縣的審理者,在東至兩浙東西路,北至京西南路和淮南西路,還有中部的江南西路和荊湖南路等廣大地域,作齣相噹一緻的判決。一緻的原因,首推依法而判,反映齣南宋的立法相噹週嚴,以及審判者受到製度的約束,如要求援引法條。第二是審理者所用的道理和《論語》、《春鞦》等經義,大都簡單、普遍且符閤民情,髮揮著輔助而非牴觸法律的作用。第三是講究邏輯推理。第四是審判的目的相同。第五是效法相同的儒學或司法名公,如範仲淹、張泳。此外,他們彼此是師生、朋友或同門(如程硃理學),參用彼此的觀點和書判,閱讀相同的法律名著、儒學經典和科舉用書等。這些跟刑事裁判達成一緻的因素幾無兩樣。
우도동류혹동일안건시,송대적민사재판능부초월시、지、인적불동,체도전후판결적일치?취립사여분산래설,남송중만기20다년간,오위래자삼로、사주부、오현적심리자,재동지량절동서로,북지경서남로화회남서로,환유중부적강남서로화형호남로등엄대지역,작출상당일치적판결。일치적원인,수추의법이판,반영출남송적입법상당주엄,이급심판자수도제도적약속,여요구원인법조。제이시심리자소용적도리화《론어》、《춘추》등경의,대도간단、보편차부합민정,발휘착보조이비저촉법률적작용。제삼시강구라집추리。제사시심판적목적상동。제오시효법상동적유학혹사법명공,여범중엄、장영。차외,타문피차시사생、붕우혹동문(여정주이학),삼용피차적관점화서판,열독상동적법률명저、유학경전화과거용서등。저사근형사재판체성일치적인소궤무량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