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會科學
호북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12年
11期
17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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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最大利益 离婚 亲子法 转变
兒童最大利益 離婚 親子法 轉變
인동최대이익 리혼 친자법 전변
摘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处理儿童相关事项的基本原则。在该原则指导下,许多国家的离婚亲子法出现了以下转变:观念上从传统的父母本位转向子女本位;纠纷解决方式上从对抗性判决转向鼓励父母协商性养育计划的制定;利益保障方面从父母当然代理到设立子女利益的监督、保障机制;监护模式上从监护推定到注重个案的认定;探望权方面从父母权利转向子女“全面交往权”的实现。
摘要:“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是現代各國處理兒童相關事項的基本原則。在該原則指導下,許多國傢的離婚親子法齣現瞭以下轉變:觀唸上從傳統的父母本位轉嚮子女本位;糾紛解決方式上從對抗性判決轉嚮鼓勵父母協商性養育計劃的製定;利益保障方麵從父母噹然代理到設立子女利益的鑑督、保障機製;鑑護模式上從鑑護推定到註重箇案的認定;探望權方麵從父母權利轉嚮子女“全麵交往權”的實現。
적요:“인동최대이익”원칙시현대각국처리인동상관사항적기본원칙。재해원칙지도하,허다국가적리혼친자법출현료이하전변:관념상종전통적부모본위전향자녀본위;규분해결방식상종대항성판결전향고려부모협상성양육계화적제정;이익보장방면종부모당연대리도설립자녀이익적감독、보장궤제;감호모식상종감호추정도주중개안적인정;탐망권방면종부모권리전향자녀“전면교왕권”적실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