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论丛
東嶽論叢
동악론총
DongYue Tribune
2012年
11期
14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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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土地占有 地权 土地租佃
民國 土地佔有 地權 土地租佃
민국 토지점유 지권 토지조전
调查材料显示,20世纪三四十年代,湖南地主、富农总体上占地约45%左右。但是各地土地占有关系不均衡,在土地关系集中地区、土地关系一般地区以及土地关系分散地区,地主、富农占地分别为60%强、40%左右、25%上下。地主、富农人均占有土地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其他阶层的同时,土地租佃普遍存在,牵涉面广,无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地权分配不均导致的阶级矛盾。
調查材料顯示,20世紀三四十年代,湖南地主、富農總體上佔地約45%左右。但是各地土地佔有關繫不均衡,在土地關繫集中地區、土地關繫一般地區以及土地關繫分散地區,地主、富農佔地分彆為60%彊、40%左右、25%上下。地主、富農人均佔有土地幾倍甚至幾十倍于其他階層的同時,土地租佃普遍存在,牽涉麵廣,無疑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瞭因地權分配不均導緻的階級矛盾。
조사재료현시,20세기삼사십년대,호남지주、부농총체상점지약45%좌우。단시각지토지점유관계불균형,재토지관계집중지구、토지관계일반지구이급토지관계분산지구,지주、부농점지분별위60%강、40%좌우、25%상하。지주、부농인균점유토지궤배심지궤십배우기타계층적동시,토지조전보편존재,견섭면엄,무의재일정정도상완해료인지권분배불균도치적계급모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