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會科學
호북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12年
12期
14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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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学校 教师 法律地位
公立學校 教師 法律地位
공립학교 교사 법률지위
公立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解决教师聘用纠纷法律适用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关于公立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存在诸多争议,形成了多种观点,但没有一种观点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普遍认同。确定公立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应综合考虑教师与公立学校的法律关系,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走向,与现行法律规范相衔接,体现教师职业的性质和劳动特点。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立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应定位为公务劳动者。
公立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是解決教師聘用糾紛法律適用的前提和基礎。目前關于公立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存在諸多爭議,形成瞭多種觀點,但沒有一種觀點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普遍認同。確定公立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應綜閤攷慮教師與公立學校的法律關繫,我國事業單位人事製度改革的走嚮,與現行法律規範相銜接,體現教師職業的性質和勞動特點。綜閤攷慮以上因素。公立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應定位為公務勞動者。
공립학교교사적법률지위시해결교사빙용규분법률괄용적전제화기출。목전관우공립학교교사적법률지위존재제다쟁의,형성료다충관점,단몰유일충관점득도이론계화실무계적보편인동。학정공립학교교사적법률지위,응종합고필교사여공립학교적법률관계,아국사업단위인사제도개혁적주향,여현행법률규범상함접,체현교사직업적성질화노동특점。종합고필이상인소。공립학교교사적법률지위응정위위공무노동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