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3年
5期
15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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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出庭作证 证人庭外陈述 出庭作证例外 传闻证据
彊製齣庭作證 證人庭外陳述 齣庭作證例外 傳聞證據
강제출정작증 증인정외진술 출정작증예외 전문증거
在目前的刑事司法体制下,如何使修订后研1事诉讼法》第i87条、第i88条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没有必要”及“有正当理由”的例外,经由设定明晰化可裁量性标准,防止司法恣意,是实施((开1事诉讼法》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此较为妥当的做法应为,依循既有的司法解释进路,在规范性语句和刑事传闻规则法理的双重约束下,推导出既定条文的意义脉络,进行“创制性解释”,根据庭外陈述的“可信性”能否得到保证以及出庭作证的“客观障碍”存在与否等,设置我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例外,以规范“没有必要”及“有正当理由”的适用。这种解释在证据形式上应按照系统性要求,从陈述的内容、制作的主体及程序等方面明确规定,使“没有必要”及“有正当理由”标准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期性,以此实现对裁量的羁束。
在目前的刑事司法體製下,如何使脩訂後研1事訴訟法》第i87條、第i88條關于彊製證人齣庭作證的“沒有必要”及“有正噹理由”的例外,經由設定明晰化可裁量性標準,防止司法恣意,是實施((開1事訴訟法》必鬚麵對的問題。對此較為妥噹的做法應為,依循既有的司法解釋進路,在規範性語句和刑事傳聞規則法理的雙重約束下,推導齣既定條文的意義脈絡,進行“創製性解釋”,根據庭外陳述的“可信性”能否得到保證以及齣庭作證的“客觀障礙”存在與否等,設置我國彊製證人齣庭作證的例外,以規範“沒有必要”及“有正噹理由”的適用。這種解釋在證據形式上應按照繫統性要求,從陳述的內容、製作的主體及程序等方麵明確規定,使“沒有必要”及“有正噹理由”標準具有明確性和可預期性,以此實現對裁量的羈束。
재목전적형사사법체제하,여하사수정후연1사소송법》제i87조、제i88조관우강제증인출정작증적“몰유필요”급“유정당이유”적예외,경유설정명석화가재량성표준,방지사법자의,시실시((개1사소송법》필수면대적문제。대차교위타당적주법응위,의순기유적사법해석진로,재규범성어구화형사전문규칙법리적쌍중약속하,추도출기정조문적의의맥락,진행“창제성해석”,근거정외진술적“가신성”능부득도보증이급출정작증적“객관장애”존재여부등,설치아국강제증인출정작증적예외,이규범“몰유필요”급“유정당이유”적괄용。저충해석재증거형식상응안조계통성요구,종진술적내용、제작적주체급정서등방면명학규정,사“몰유필요”급“유정당이유”표준구유명학성화가예기성,이차실현대재량적기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