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研究
商業研究
상업연구
Commercial Research
2013年
5期
14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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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租赁税 资源税改革 可持续发展
礦產資源租賃稅 資源稅改革 可持續髮展
광산자원조임세 자원세개혁 가지속발전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租赁税法案于2012年3月19日晚获得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持续三年的澳大利亚资源税改革尘埃落定。本文介绍了资源租赁税的理论基础,着重回顾了澳大利亚矿产租赁税改革的背景和历程;由于中国政府也在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资源税征收体系,通过对中国现行资源税费制度构成的梳理,并通过与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租赁税的比较,寻找对中国资源税改革的有益启示。
澳大利亞礦產資源租賃稅法案于2012年3月19日晚穫得通過,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持續三年的澳大利亞資源稅改革塵埃落定。本文介紹瞭資源租賃稅的理論基礎,著重迴顧瞭澳大利亞礦產租賃稅改革的揹景和歷程;由于中國政府也在積極研究和探索適閤中國國情的資源稅徵收體繫,通過對中國現行資源稅費製度構成的梳理,併通過與澳大利亞礦產資源租賃稅的比較,尋找對中國資源稅改革的有益啟示。
오대리아광산자원조임세법안우2012년3월19일만획득통과,자2012년7월1일기실시,저의미착지속삼년적오대리아자원세개혁진애락정。본문개소료자원조임세적이론기출,착중회고료오대리아광산조임세개혁적배경화역정;유우중국정부야재적겁연구화탐색괄합중국국정적자원세정수체계,통과대중국현행자원세비제도구성적소리,병통과여오대리아광산자원조임세적비교,심조대중국자원세개혁적유익계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