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東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동북농업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3年
3期
36~41
,共null页
行政执行 非诉行政执行 司法审查
行政執行 非訴行政執行 司法審查
행정집행 비소행정집행 사법심사
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现有的立法模式可以概括为“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行政强制执行为辅”。其主要价值是确立和强化了司法权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介入程度。在对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正当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分散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分离审查主体和执行主体、增强对间接强制执行的监督等改进措施。
我國非訴行政執行製度現有的立法模式可以概括為“以申請人民法院彊製執行為主,行政機關自行行政彊製執行為輔”。其主要價值是確立和彊化瞭司法權對行政彊製執行的介入程度。在對我國非訴行政執行製度的規範性和正噹性分析的基礎上,提齣通過分散行政彊製執行設定權、分離審查主體和執行主體、增彊對間接彊製執行的鑑督等改進措施。
아국비소행정집행제도현유적입법모식가이개괄위“이신청인민법원강제집행위주,행정궤관자행행정강제집행위보”。기주요개치시학립화강화료사법권대행정강제집행적개입정도。재대아국비소행정집행제도적규범성화정당성분석적기출상,제출통과분산행정강제집행설정권、분리심사주체화집행주체、증강대간접강제집행적감독등개진조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