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東北財經大學學報
동북재경대학학보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3年
5期
29~33
,共null页
资产重组 税收激励 税收政策
資產重組 稅收激勵 稅收政策
자산중조 세수격려 세수정책
一、引言
税收“楔子”对经济的扭曲严重,将导致生产者与消费者都无法享受的福利损失,即税收的额外负担。因此,税收应保持相对的“中性”。税收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决策,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制度,因此,以重组方式发生的投资在课税时可能发生,而在不课税时可能不发生,这就是以税收利益为导向的投资行为。如果重组另一公司在税收上是有利的,那么税制在这一方面是非中性的,人们可以称之为税制的“资产重组中性”缺乏。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应当给予资产重组行为过多的税收优惠。
一、引言
稅收“楔子”對經濟的扭麯嚴重,將導緻生產者與消費者都無法享受的福利損失,即稅收的額外負擔。因此,稅收應保持相對的“中性”。稅收可能影響公司的財務決策,特彆是箇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製度,因此,以重組方式髮生的投資在課稅時可能髮生,而在不課稅時可能不髮生,這就是以稅收利益為導嚮的投資行為。如果重組另一公司在稅收上是有利的,那麽稅製在這一方麵是非中性的,人們可以稱之為稅製的“資產重組中性”缺乏。從這箇角度而言,不應噹給予資產重組行為過多的稅收優惠。
일、인언
세수“설자”대경제적뉴곡엄중,장도치생산자여소비자도무법향수적복리손실,즉세수적액외부담。인차,세수응보지상대적“중성”。세수가능영향공사적재무결책,특별시개인소득세화기업소득세제도,인차,이중조방식발생적투자재과세시가능발생,이재불과세시가능불발생,저취시이세수이익위도향적투자행위。여과중조령일공사재세수상시유리적,나요세제재저일방면시비중성적,인문가이칭지위세제적“자산중조중성”결핍。종저개각도이언,불응당급여자산중조행위과다적세수우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