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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인문잡지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2014年
1期
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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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 怪神 经史渊源 价值指向
中國古代小說 怪神 經史淵源 價值指嚮
중국고대소설 괴신 경사연원 개치지향
在中国古代小说“怪神”书写中,经史传统发生了重要作用。经史传统对小说“史补”地位的界定、“博弈”功能的认同,既保证了中国古代小说“怪神”书写的绵延不绝,又促使其书写一定程度上服务于娱情、博物的目的。经史传统出于“设教”目的对“怪神”的采撷,既对中国古代小说的“怪神”书写提供了支撑,又使其书写逐渐服务于“设教”的目的。“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正统观念,既促使小说创作“常中出奇”局面的开展,又促使作家“奇笔奇才”的积极开发。多方交合,小说与经史相别的面目特征日益清晰,相异的审美趣味日渐分明,小说越来越具有自己独立的疆界领域与审美范畴。中国古代经史对小说既支撑又限制规正的双重作用,在“怪神”的书写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中國古代小說“怪神”書寫中,經史傳統髮生瞭重要作用。經史傳統對小說“史補”地位的界定、“博弈”功能的認同,既保證瞭中國古代小說“怪神”書寫的綿延不絕,又促使其書寫一定程度上服務于娛情、博物的目的。經史傳統齣于“設教”目的對“怪神”的採擷,既對中國古代小說的“怪神”書寫提供瞭支撐,又使其書寫逐漸服務于“設教”的目的。“子不語怪、力、亂、神”的正統觀唸,既促使小說創作“常中齣奇”跼麵的開展,又促使作傢“奇筆奇纔”的積極開髮。多方交閤,小說與經史相彆的麵目特徵日益清晰,相異的審美趣味日漸分明,小說越來越具有自己獨立的疆界領域與審美範疇。中國古代經史對小說既支撐又限製規正的雙重作用,在“怪神”的書寫中得到瞭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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