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改革
理論與改革
이론여개혁
Theory and Reform
2014年
2期
177~180
,共null页
非致命事故 第三人 人格利益 精神损害赔偿
非緻命事故 第三人 人格利益 精神損害賠償
비치명사고 제삼인 인격이익 정신손해배상
在非致命事故案件中,直接受害者以外的第三人单独就精神损害索赔面临诸多障碍。域外的示范性法律文件和司法改革已广泛认可对非致命事故中第三人的精神利益应予保护。生活安宁与乐趣的丧失构成对《侵权责任法》第22条保护的人格利益的侵犯。如果直接受害人在事故中严重受伤,其近亲属以及密切关系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非緻命事故案件中,直接受害者以外的第三人單獨就精神損害索賠麵臨諸多障礙。域外的示範性法律文件和司法改革已廣汎認可對非緻命事故中第三人的精神利益應予保護。生活安寧與樂趣的喪失構成對《侵權責任法》第22條保護的人格利益的侵犯。如果直接受害人在事故中嚴重受傷,其近親屬以及密切關繫人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재비치명사고안건중,직접수해자이외적제삼인단독취정신손해색배면림제다장애。역외적시범성법률문건화사법개혁이엄범인가대비치명사고중제삼인적정신이익응여보호。생활안저여악취적상실구성대《침권책임법》제22조보호적인격이익적침범。여과직접수해인재사고중엄중수상,기근친속이급밀절관계인유권주장정신손해배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