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
湖南社會科學
호남사회과학
Hunan Social Sciences
2014年
2期
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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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 法律人格 主体 人格权客体 人格要素
人格 法律人格 主體 人格權客體 人格要素
인격 법률인격 주체 인격권객체 인격요소
我国当前所使用的“法律人格”概念,不仅与Personality相对应,Persona、Person甚至Caput等词也常常被翻译成法律人格.然而上述词语在使用中其内在意涵并不相同,不加区分地被翻译成法律人格造成了我国当前对该词理解上的混乱.事实上,Persona在罗马法并不是用于指称主体资格的专门概念,Personality与人格权客体意义上的“人格”相对应,具有“人格要素”之意涵,而Person更多地用于表达主体意义上的抽象人格.目前学界在翻译时对不同的用词的不同涵义未进行区分,从而导致“人格”一词的使用混乱.
我國噹前所使用的“法律人格”概唸,不僅與Personality相對應,Persona、Person甚至Caput等詞也常常被翻譯成法律人格.然而上述詞語在使用中其內在意涵併不相同,不加區分地被翻譯成法律人格造成瞭我國噹前對該詞理解上的混亂.事實上,Persona在囉馬法併不是用于指稱主體資格的專門概唸,Personality與人格權客體意義上的“人格”相對應,具有“人格要素”之意涵,而Person更多地用于錶達主體意義上的抽象人格.目前學界在翻譯時對不同的用詞的不同涵義未進行區分,從而導緻“人格”一詞的使用混亂.
아국당전소사용적“법률인격”개념,불부여Personality상대응,Persona、Person심지Caput등사야상상피번역성법률인격.연이상술사어재사용중기내재의함병불상동,불가구분지피번역성법률인격조성료아국당전대해사리해상적혼란.사실상,Persona재라마법병불시용우지칭주체자격적전문개념,Personality여인격권객체의의상적“인격”상대응,구유“인격요소”지의함,이Person경다지용우표체주체의의상적추상인격.목전학계재번역시대불동적용사적불동함의미진행구분,종이도치“인격”일사적사용혼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