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동남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
2014年
2期
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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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纠纷 外观主义 社会危害程度
股東會決議 糾紛 外觀主義 社會危害程度
고동회결의 규분 외관주의 사회위해정도
股东会决议不存在是引起股东会决议纠纷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股东会决议不存在之诉,因而法院常以《公司法》第22条对其加以无效或可撤销的判定。然而,《公司法》第22条是以股东会决议存在为基础的,此种判定混淆了股东会决议存在的实质,造成司法实务中的模糊。股东会决议瑕疵认定并非单一标准,不应仅依“二分法”从瑕疵外观形式作判断,或按“三分法”以法律行为理论机械套用,而应从公平与效率两方面价值统筹权衡,且应将股东会决议不存在之诉补充到《公司法》第22条中,从而解决司法上的困扰。
股東會決議不存在是引起股東會決議糾紛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國公司法併沒有股東會決議不存在之訴,因而法院常以《公司法》第22條對其加以無效或可撤銷的判定。然而,《公司法》第22條是以股東會決議存在為基礎的,此種判定混淆瞭股東會決議存在的實質,造成司法實務中的模糊。股東會決議瑕疵認定併非單一標準,不應僅依“二分法”從瑕疵外觀形式作判斷,或按“三分法”以法律行為理論機械套用,而應從公平與效率兩方麵價值統籌權衡,且應將股東會決議不存在之訴補充到《公司法》第22條中,從而解決司法上的睏擾。
고동회결의불존재시인기고동회결의규분적원인지일。유우아국공사법병몰유고동회결의불존재지소,인이법원상이《공사법》제22조대기가이무효혹가철소적판정。연이,《공사법》제22조시이고동회결의존재위기출적,차충판정혼효료고동회결의존재적실질,조성사법실무중적모호。고동회결의하자인정병비단일표준,불응부의“이분법”종하자외관형식작판단,혹안“삼분법”이법률행위이론궤계투용,이응종공평여효솔량방면개치통주권형,차응장고동회결의불존재지소보충도《공사법》제22조중,종이해결사법상적곤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