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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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4年
3期
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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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公约 强制交还 转居例外 司法裁量 统一解释
海牙公約 彊製交還 轉居例外 司法裁量 統一解釋
해아공약 강제교환 전거예외 사법재량 통일해석
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旨在体现强制交还儿童的原则,但同时又规定了强制交还儿童的例外,以便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第12条第2款中“儿童是否转居于新的环境”,是判决是否返还儿童的关键因素,构成强制交还儿童义务的例外。对此需要从物理因素和心理因素两个要素来判定,但转居是否良好不是合适的判定标准。如果确定存在公约第12条第2款的例外情形,原则上依据公约交还儿童不存在剩余裁量,除非出于儿童个体的最大利益。对此需要考虑国际条约解释的一致性原则,尊重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海牙儿童保护公约的义务。
海牙《國際誘枴兒童民事方麵的公約》旨在體現彊製交還兒童的原則,但同時又規定瞭彊製交還兒童的例外,以便擴大公約的適用範圍。公約第12條第2款中“兒童是否轉居于新的環境”,是判決是否返還兒童的關鍵因素,構成彊製交還兒童義務的例外。對此需要從物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兩箇要素來判定,但轉居是否良好不是閤適的判定標準。如果確定存在公約第12條第2款的例外情形,原則上依據公約交還兒童不存在剩餘裁量,除非齣于兒童箇體的最大利益。對此需要攷慮國際條約解釋的一緻性原則,尊重聯閤國兒童權利公約和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義務。
해아《국제유괴인동민사방면적공약》지재체현강제교환인동적원칙,단동시우규정료강제교환인동적예외,이편확대공약적괄용범위。공약제12조제2관중“인동시부전거우신적배경”,시판결시부반환인동적관건인소,구성강제교환인동의무적예외。대차수요종물리인소화심리인소량개요소래판정,단전거시부량호불시합괄적판정표준。여과학정존재공약제12조제2관적예외정형,원칙상의거공약교환인동불존재잉여재량,제비출우인동개체적최대이익。대차수요고필국제조약해석적일치성원칙,존중연합국인동권리공약화해아인동보호공약적의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