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
山東社會科學
산동사회과학
Shandong Social Science
2014年
5期
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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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推定 因果关系
共同危險行為 無意思聯絡數人侵權 推定 因果關繫
공동위험행위 무의사련락수인침권 추정 인과관계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设置的构成要件对受害人的举证激励不足,有必要借鉴美国侵权法第三次重述的做法,增加一项适用前提,即不能合理期待受害人证明实际致害人,这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另外,现行法对共同危险行为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责任形态配置存在价值判断失衡,出现了“推定因果关系”下的责任重于“证明的因果关系”的情况。
《侵權責任法》第10條設置的構成要件對受害人的舉證激勵不足,有必要藉鑒美國侵權法第三次重述的做法,增加一項適用前提,即不能閤理期待受害人證明實際緻害人,這符閤誠信原則的要求。另外,現行法對共同危險行為與無意思聯絡數人侵權的責任形態配置存在價值判斷失衡,齣現瞭“推定因果關繫”下的責任重于“證明的因果關繫”的情況。
《침권책임법》제10조설치적구성요건대수해인적거증격려불족,유필요차감미국침권법제삼차중술적주법,증가일항괄용전제,즉불능합리기대수해인증명실제치해인,저부합성신원칙적요구。령외,현행법대공동위험행위여무의사련락수인침권적책임형태배치존재개치판단실형,출현료“추정인과관계”하적책임중우“증명적인과관계”적정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