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科学
民主與科學
민주여과학
Democracy & Science
2014年
2期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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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主体 治理创新 行政 政府管理 国家治理 90年代以来 宪法基础 封建时代
社會治理主體 治理創新 行政 政府管理 國傢治理 90年代以來 憲法基礎 封建時代
사회치리주체 치리창신 행정 정부관리 국가치리 90년대이래 헌법기출 봉건시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这是在现行宪法基础上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涉及社会治理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指导性理念等方面。牢固确立依宪行政的观念,充分运用现有的宪法与法律资源,对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囿于时间,这里只谈有关人民是社会治理主体的问题。几千年的人类社会史上,国家、社会、人都是由政府管理的。封建时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汉、唐、宋、明甚至是刘姓、李姓、赵姓、朱姓的“家天下”,家法就是国法。资本主义时代较之封建时代有了较大的进步,代议制民主得到发扬,但仍然是政府对国家、社会和人实施管理。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有所变化的是,“治理”、“善治”的概念在国际社会逐渐流行起来,政府的刚性管制受到批评,柔性的服务得到提倡。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齣瞭國傢治理現代化、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要求。這是在現行憲法基礎上的重大戰略決策。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涉及社會治理的主體、內容、方式以及指導性理唸等方麵。牢固確立依憲行政的觀唸,充分運用現有的憲法與法律資源,對大力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具有重要意義。囿于時間,這裏隻談有關人民是社會治理主體的問題。幾韆年的人類社會史上,國傢、社會、人都是由政府管理的。封建時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漢、唐、宋、明甚至是劉姓、李姓、趙姓、硃姓的“傢天下”,傢法就是國法。資本主義時代較之封建時代有瞭較大的進步,代議製民主得到髮颺,但仍然是政府對國傢、社會和人實施管理。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有所變化的是,“治理”、“善治”的概唸在國際社會逐漸流行起來,政府的剛性管製受到批評,柔性的服務得到提倡。
중공십팔계삼중전회제출료국가치리현대화、추진사회치리창신적요구。저시재현행헌법기출상적중대전략결책。추진사회치리창신,섭급사회치리적주체、내용、방식이급지도성이념등방면。뢰고학립의헌행정적관념,충분운용현유적헌법여법률자원,대대력추진사회치리창신구유중요의의。유우시간,저리지담유관인민시사회치리주체적문제。궤천년적인류사회사상,국가、사회、인도시유정부관리적。봉건시대시"보천지하,막비왕토;솔토지빈,막비왕신”,한、당、송、명심지시류성、리성、조성、주성적“가천하”,가법취시국법。자본주의시대교지봉건시대유료교대적진보,대의제민주득도발양,단잉연시정부대국가、사회화인실시관리。상세기90년대이래유소변화적시,“치리”、“선치”적개념재국제사회축점류행기래,정부적강성관제수도비평,유성적복무득도제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