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福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복주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2001年
2期
98~101
,共null页
知识产权 地域性 法律冲突 法律适用
知識產權 地域性 法律遲突 法律適用
지식산권 지역성 법률충돌 법률괄용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不依赖于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突破或知识产权管辖权制度的创新.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是指内国法院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后所面临的内国及有关外国知识产权法都有适用于案件的可能,但却不能同时适用的矛盾状态.各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做法有:适用权利授予国法、适用行为地法、适用法院地法和适用来源国法,但是地域性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最后文章对我国知识产权冲突法立法提出若干建议.
知識產權法律遲突的產生不依賴于知識產權地域性的突破或知識產權管轄權製度的創新.知識產權法律遲突是指內國法院受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後所麵臨的內國及有關外國知識產權法都有適用于案件的可能,但卻不能同時適用的矛盾狀態.各國知識產權法律適用的幾種主要做法有:適用權利授予國法、適用行為地法、適用法院地法和適用來源國法,但是地域性在知識產權法律適用時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最後文章對我國知識產權遲突法立法提齣若榦建議.
지식산권법률충돌적산생불의뢰우지식산권지역성적돌파혹지식산권관할권제도적창신.지식산권법률충돌시지내국법원수리섭외지식산권안건후소면림적내국급유관외국지식산권법도유괄용우안건적가능,단각불능동시괄용적모순상태.각국지식산권법률괄용적궤충주요주법유:괄용권리수여국법、괄용행위지법、괄용법원지법화괄용래원국법,단시지역성재지식산권법률괄용시기착결정성적작용.최후문장대아국지식산권충돌법입법제출약간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