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会科学
廣西社會科學
엄서사회과학
Guangxi Social Sciences
2014年
8期
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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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 岩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島嶼 巖礁 《聯閤國海洋法公約》
도서 암초 《연합국해양법공약》
依据“陆地统领海洋”这一国际习惯法基本原则,岩礁虽小,但作为国家领土组成部分与大量的海洋基本法律制度紧密相连。但为了保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普遍适用和争取尽可能多的缔约国参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岩礁的规定不得不以模糊方式确立,岩礁国际法概念缺失、经济和社会标准模糊、与习惯国际法冲突等问题将直接引发缔约国变礁为岛的热潮,侵害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的范围,加大争议海域划界难度,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对岛礁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正或作出权威的解释可以有效减少该条款适用混乱带来的负面影响。
依據“陸地統領海洋”這一國際習慣法基本原則,巖礁雖小,但作為國傢領土組成部分與大量的海洋基本法律製度緊密相連。但為瞭保證《聯閤國海洋法公約》的普遍適用和爭取儘可能多的締約國參加,《聯閤國海洋法公約》關于巖礁的規定不得不以模糊方式確立,巖礁國際法概唸缺失、經濟和社會標準模糊、與習慣國際法遲突等問題將直接引髮締約國變礁為島的熱潮,侵害公海及國際海底區域的範圍,加大爭議海域劃界難度,在《聯閤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對島礁條款進行相應的脩正或作齣權威的解釋可以有效減少該條款適用混亂帶來的負麵影響。
의거“륙지통령해양”저일국제습관법기본원칙,암초수소,단작위국가령토조성부분여대량적해양기본법률제도긴밀상련。단위료보증《연합국해양법공약》적보편괄용화쟁취진가능다적체약국삼가,《연합국해양법공약》관우암초적규정불득불이모호방식학립,암초국제법개념결실、경제화사회표준모호、여습관국제법충돌등문제장직접인발체약국변초위도적열조,침해공해급국제해저구역적범위,가대쟁의해역화계난도,재《연합국해양법공약》광가하대도초조관진행상응적수정혹작출권위적해석가이유효감소해조관괄용혼란대래적부면영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