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改革
理論與改革
이론여개혁
Theory and Reform
2014年
5期
158~160
,共null页
宪法 基本权利 权利冲突 宪法诉讼
憲法 基本權利 權利遲突 憲法訴訟
헌법 기본권리 권리충돌 헌법소송
理论上,宪法基本权利冲突的客观性源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和权利边界的交错性,但基本权利冲突并不是泛化的,需要受到三种限制。实践中,基本权利冲突的产生是宪法基本权利效力进入"私法"领域并引起宪法诉讼格局变化的结果。宪法诉讼中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进路分为"判断"与"选择"两步,学者在关注后者的同时也应对前者予以足够的重视。
理論上,憲法基本權利遲突的客觀性源于法律語言的模糊性和權利邊界的交錯性,但基本權利遲突併不是汎化的,需要受到三種限製。實踐中,基本權利遲突的產生是憲法基本權利效力進入"私法"領域併引起憲法訴訟格跼變化的結果。憲法訴訟中解決基本權利遲突的進路分為"判斷"與"選擇"兩步,學者在關註後者的同時也應對前者予以足夠的重視。
이론상,헌법기본권리충돌적객관성원우법률어언적모호성화권리변계적교착성,단기본권리충돌병불시범화적,수요수도삼충한제。실천중,기본권리충돌적산생시헌법기본권리효력진입"사법"영역병인기헌법소송격국변화적결과。헌법소송중해결기본권리충돌적진로분위"판단"여"선택"량보,학자재관주후자적동시야응대전자여이족구적중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