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海论丛
桂海論叢
계해론총
Guihai Tribune
2014年
6期
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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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外国商会 多元治理 管理制度
在華外國商會 多元治理 管理製度
재화외국상회 다원치리 관리제도
我国政府对在华外国商会的管理主要依据是1989年颁布并实施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这部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现实之需。通过对在华外国商会管理制度现状的审视,发现我国在注册、财税、监管三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制度困境。适应多元治理的需要,亟需在废除双重管理体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引入第三方监管评估机构等方面加强对在华外国商会管理的制度创新。
我國政府對在華外國商會的管理主要依據是1989年頒佈併實施的《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辦法》,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髮展,這部法規已經不能滿足現實之需。通過對在華外國商會管理製度現狀的審視,髮現我國在註冊、財稅、鑑管三箇方麵存在不同程度的製度睏境。適應多元治理的需要,亟需在廢除雙重管理體製、製定稅收優惠政策、引入第三方鑑管評估機構等方麵加彊對在華外國商會管理的製度創新。
아국정부대재화외국상회적관리주요의거시1989년반포병실시적《외국상회관리잠행판법》,수착시간적추이화사회적발전,저부법규이경불능만족현실지수。통과대재화외국상회관리제도현상적심시,발현아국재주책、재세、감관삼개방면존재불동정도적제도곤경。괄응다원치리적수요,극수재폐제쌍중관리체제、제정세수우혜정책、인입제삼방감관평고궤구등방면가강대재화외국상회관리적제도창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