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法学
清華法學
청화법학
2015年
1期
51~62
,共null页
行政法学 基础理论 平衡论 管理论 控权论
行政法學 基礎理論 平衡論 管理論 控權論
행정법학 기출이론 평형론 관이론 공권론
平衡论大体上经过了平衡论的提出、平衡的机制归纳、平衡论的功能扩张、平衡论的实证化四个阶段。将平衡引进为整体意义上的方法论,丰富了行政法学的知识体系。平衡论理解的平衡点左右摆动,牺牲了其应该具有的概念硬度。平衡论对管理论的批判,要么靶心错位,要么制造假想敌;对控权论的批判稍显“以偏概全”,间或以想象替代论证。管理论着眼于事实,控权论着眼于规范,平衡论着眼于价值,分处于不同的论域,不构成对立。在宏观意义上,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两者不能平衡;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权力优位,两者也不能平衡。两种不平衡无法冲抵而达致总量平衡。平衡论不能放大为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平衡論大體上經過瞭平衡論的提齣、平衡的機製歸納、平衡論的功能擴張、平衡論的實證化四箇階段。將平衡引進為整體意義上的方法論,豐富瞭行政法學的知識體繫。平衡論理解的平衡點左右襬動,犧牲瞭其應該具有的概唸硬度。平衡論對管理論的批判,要麽靶心錯位,要麽製造假想敵;對控權論的批判稍顯“以偏概全”,間或以想象替代論證。管理論著眼于事實,控權論著眼于規範,平衡論著眼于價值,分處于不同的論域,不構成對立。在宏觀意義上,行政機關的權力來自于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兩者不能平衡;在具體的法律關繫中,行政機關的權力優位,兩者也不能平衡。兩種不平衡無法遲牴而達緻總量平衡。平衡論不能放大為整箇行政法的理論基礎。
평형론대체상경과료평형론적제출、평형적궤제귀납、평형론적공능확장、평형론적실증화사개계단。장평형인진위정체의의상적방법론,봉부료행정법학적지식체계。평형론리해적평형점좌우파동,희생료기응해구유적개념경도。평형론대관이론적비판,요요파심착위,요요제조가상활;대공권론적비판초현“이편개전”,간혹이상상체대론증。관이론착안우사실,공권론착안우규범,평형론착안우개치,분처우불동적론역,불구성대립。재굉관의의상,행정궤관적권력래자우행정상대인적권리,량자불능평형;재구체적법률관계중,행정궤관적권력우위,량자야불능평형。량충불평형무법충저이체치총량평형。평형론불능방대위정개행정법적이론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