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화남사범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5年
1期
9~47
,共null页
序跋 法律知识 生产 传播 接受
序跋 法律知識 生產 傳播 接受
서발 법률지식 생산 전파 접수
明清时期法律书籍的序跋,对于考察法律知识的生产、传播与接受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这些法律书籍的主干部分,包括律学注释、行政和司法指南以及判牍汇编三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知识类型,注重实用性与实践价值。法律书籍的作者群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大多数是颇具爱民情怀、关注民生、重视吏治,并且富有治理经验的官员与幕友。作者预设的读者群体,主要是初登仕版的官场新人,也包括经验老道的官员与幕友,乃至民间社会的讼师与民众。书籍的传播者既有作者及其家人,亦有皇帝、官场同僚与书坊商人,以及官员曾经任职地区的人士;传播渠道多种多样,除了官署张挂和刻印,也包括家刻和坊刻。这些法律书籍的刊印,在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知识的传播,对明清时期的吏治实践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明清時期法律書籍的序跋,對于攷察法律知識的生產、傳播與接受具有不可小覷的意義。這些法律書籍的主榦部分,包括律學註釋、行政和司法指南以及判牘彙編三種不同但又相互關聯的法律知識類型,註重實用性與實踐價值。法律書籍的作者群體呈現齣多元化的特徵,但大多數是頗具愛民情懷、關註民生、重視吏治,併且富有治理經驗的官員與幕友。作者預設的讀者群體,主要是初登仕版的官場新人,也包括經驗老道的官員與幕友,迺至民間社會的訟師與民衆。書籍的傳播者既有作者及其傢人,亦有皇帝、官場同僚與書坊商人,以及官員曾經任職地區的人士;傳播渠道多種多樣,除瞭官署張掛和刻印,也包括傢刻和坊刻。這些法律書籍的刊印,在客觀上極大地推動瞭法律知識的傳播,對明清時期的吏治實踐也產生瞭積極的影響和作用。
명청시기법률서적적서발,대우고찰법률지식적생산、전파여접수구유불가소처적의의。저사법률서적적주간부분,포괄률학주석、행정화사법지남이급판독회편삼충불동단우상호관련적법률지식류형,주중실용성여실천개치。법률서적적작자군체정현출다원화적특정,단대다수시파구애민정부、관주민생、중시리치,병차부유치리경험적관원여막우。작자예설적독자군체,주요시초등사판적관장신인,야포괄경험로도적관원여막우,내지민간사회적송사여민음。서적적전파자기유작자급기가인,역유황제、관장동료여서방상인,이급관원증경임직지구적인사;전파거도다충다양,제료관서장괘화각인,야포괄가각화방각。저사법률서적적간인,재객관상겁대지추동료법률지식적전파,대명청시기적리치실천야산생료적겁적영향화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