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5年
4期
66~77
,共null页
受教育权 遵守性援引 基本权功能 给付分享请求权 救济路径
受教育權 遵守性援引 基本權功能 給付分享請求權 救濟路徑
수교육권 준수성원인 기본권공능 급부분향청구권 구제로경
齐玉苓案引发的宪法司法化的争论虽然取得了遵守性援引宪法条款的初步共识,但未解决下列问题:《宪法》第46条存在几种遵守性援引的可能、受教育的内涵、案件的案由及应有的救济路径。梳理基本权的功能后可知,应从防御功能和受益功能等主观法方面进行援引。受教育权包含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受到公平评价权等三项内容。以是否遵从普遍、强迫、免费标准,受教育机会权可分为给付请求权和给付分享请求权。从后者的角度分析,罗彩霞案中受教育权并未被侵害,齐玉苓案的教育合同和一般人格权救济路径与被侵害的权利性质不相适宜。齐玉苓案的实质是公权力的侵害,于民事诉讼中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均不成立,应从行政诉讼路径提供救济。
齊玉苓案引髮的憲法司法化的爭論雖然取得瞭遵守性援引憲法條款的初步共識,但未解決下列問題:《憲法》第46條存在幾種遵守性援引的可能、受教育的內涵、案件的案由及應有的救濟路徑。梳理基本權的功能後可知,應從防禦功能和受益功能等主觀法方麵進行援引。受教育權包含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和受到公平評價權等三項內容。以是否遵從普遍、彊迫、免費標準,受教育機會權可分為給付請求權和給付分享請求權。從後者的角度分析,囉綵霞案中受教育權併未被侵害,齊玉苓案的教育閤同和一般人格權救濟路徑與被侵害的權利性質不相適宜。齊玉苓案的實質是公權力的侵害,于民事訴訟中訴的閤理性與閤法性均不成立,應從行政訴訟路徑提供救濟。
제옥령안인발적헌법사법화적쟁론수연취득료준수성원인헌법조관적초보공식,단미해결하렬문제:《헌법》제46조존재궤충준수성원인적가능、수교육적내함、안건적안유급응유적구제로경。소리기본권적공능후가지,응종방어공능화수익공능등주관법방면진행원인。수교육권포함수교육궤회권、수교육조건권화수도공평평개권등삼항내용。이시부준종보편、강박、면비표준,수교육궤회권가분위급부청구권화급부분향청구권。종후자적각도분석,라채하안중수교육권병미피침해,제옥령안적교육합동화일반인격권구제로경여피침해적권리성질불상괄의。제옥령안적실질시공권력적침해,우민사소송중소적합이성여합법성균불성립,응종행정소송로경제공구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