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5年
4期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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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遗产 打捞合同 国际投资争端 “文化例外”条款
水下文化遺產 打撈閤同 國際投資爭耑 “文化例外”條款
수하문화유산 타로합동 국제투자쟁단 “문화예외”조관
近年来,因水下文化遗产打捞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条约的先天不足导致其对此类争议的解决力不从心。通过对晚近相关案例的研究,可以从国际投资条约的角度对东道国与外国打捞者的打捞合同进行解读,并运用"投资者-东道国"的仲裁条款和"文化例外"条款解决争端。我国作为水下文化遗产大国,应借鉴这一模式。
近年來,因水下文化遺產打撈閤同而引髮的爭議屢見不鮮。《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等國際條約的先天不足導緻其對此類爭議的解決力不從心。通過對晚近相關案例的研究,可以從國際投資條約的角度對東道國與外國打撈者的打撈閤同進行解讀,併運用"投資者-東道國"的仲裁條款和"文化例外"條款解決爭耑。我國作為水下文化遺產大國,應藉鑒這一模式。
근년래,인수하문화유산타로합동이인발적쟁의루견불선。《보호수하문화유산공약》등국제조약적선천불족도치기대차류쟁의적해결력불종심。통과대만근상관안례적연구,가이종국제투자조약적각도대동도국여외국타로자적타로합동진행해독,병운용"투자자-동도국"적중재조관화"문화예외"조관해결쟁단。아국작위수하문화유산대국,응차감저일모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