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社會科學輯刊
사회과학집간
Social Science Journal
2015年
2期
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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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 “生前遗嘱” 风险防范
民營銀行 “生前遺囑” 風險防範
민영은행 “생전유촉” 풍험방범
"生前遗嘱"制度是次贷危机后针对"大而不倒机构"产生的一项新的风险防范与处置制度。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和G20的推动下,该项制度已得到各国的普遍认可,并在主要金融市场国家的立法中得以确立。该项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在正常经营期间就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以保证发生危机的机构能够迅速恢复健康,为监管机构的处置措施提供基础,实现危机机构的有序处置。民营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的"风险自担"主体,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生前遗嘱"制度对其经营发展、风险防控、有序处置等具有重要意义。其内容具体包括明确民营银行"生前遗嘱"的法定目标与监管主体,确立民营银行"生前遗嘱"的制定与更新程序,建立民营银行"生前遗嘱"启动机制,完善民营银行的自救措施等。
"生前遺囑"製度是次貸危機後針對"大而不倒機構"產生的一項新的風險防範與處置製度。在金融穩定理事會和G20的推動下,該項製度已得到各國的普遍認可,併在主要金融市場國傢的立法中得以確立。該項製度要求金融機構在正常經營期間就製定"恢複與處置計劃",以保證髮生危機的機構能夠迅速恢複健康,為鑑管機構的處置措施提供基礎,實現危機機構的有序處置。民營銀行作為金融市場中的"風險自擔"主體,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生前遺囑"製度對其經營髮展、風險防控、有序處置等具有重要意義。其內容具體包括明確民營銀行"生前遺囑"的法定目標與鑑管主體,確立民營銀行"生前遺囑"的製定與更新程序,建立民營銀行"生前遺囑"啟動機製,完善民營銀行的自救措施等。
"생전유촉"제도시차대위궤후침대"대이불도궤구"산생적일항신적풍험방범여처치제도。재금융은정리사회화G20적추동하,해항제도이득도각국적보편인가,병재주요금융시장국가적입법중득이학립。해항제도요구금융궤구재정상경영기간취제정"회복여처치계화",이보증발생위궤적궤구능구신속회복건강,위감관궤구적처치조시제공기출,실현위궤궤구적유서처치。민영은행작위금융시장중적"풍험자담"주체,이법률적형식학립"생전유촉"제도대기경영발전、풍험방공、유서처치등구유중요의의。기내용구체포괄명학민영은행"생전유촉"적법정목표여감관주체,학립민영은행"생전유촉"적제정여경신정서,건립민영은행"생전유촉"계동궤제,완선민영은행적자구조시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