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法學傢
법학가
Jurists Review
2015年
2期
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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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交叉 合同效力 诉讼程序
民刑交扠 閤同效力 訴訟程序
민형교차 합동효력 소송정서
民刑交叉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是长期困扰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民法与刑法的不同价值功能,决定了民刑交叉非但不是二者应然效果的简单相加,相反却导致了民、刑两种责任发生抵牾,从而造成效果限缩,弱化了各自本应发挥的作用。在实体处理上,犯罪构成尽管与民事法律关系存有一定关联,但犯罪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民事合同获得否定性的效力评价。在程序选择上,“先刑后民”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应予摒弃,并建立以“刑民并行”为处理刑民程序冲突的基本原则,以“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为例外的诉讼程序。
民刑交扠中的相關法律問題是長期睏擾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的疑難問題。民法與刑法的不同價值功能,決定瞭民刑交扠非但不是二者應然效果的簡單相加,相反卻導緻瞭民、刑兩種責任髮生牴牾,從而造成效果限縮,弱化瞭各自本應髮揮的作用。在實體處理上,犯罪構成儘管與民事法律關繫存有一定關聯,但犯罪行為併不必然導緻民事閤同穫得否定性的效力評價。在程序選擇上,“先刑後民”存在著固有的缺陷,應予摒棄,併建立以“刑民併行”為處理刑民程序遲突的基本原則,以“先刑後民”、“先民後刑”為例外的訴訟程序。
민형교차중적상관법률문제시장기곤우법학이론화사법실천적의난문제。민법여형법적불동개치공능,결정료민형교차비단불시이자응연효과적간단상가,상반각도치료민、형량충책임발생저오,종이조성효과한축,약화료각자본응발휘적작용。재실체처리상,범죄구성진관여민사법률관계존유일정관련,단범죄행위병불필연도치민사합동획득부정성적효력평개。재정서선택상,“선형후민”존재착고유적결함,응여병기,병건립이“형민병행”위처리형민정서충돌적기본원칙,이“선형후민”、“선민후형”위예외적소송정서。